关于做好2008-2009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
作者:教务处 来源: 时间:2008-06-11 访问:
各有关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公共选修课管理,规范课程申报程序,提高工作效率,现将08-09学年第一学期的公选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系(部)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将公共选修课的申报纳入正常教学工作管理范筹,积极动员广大教师踊跃申报,以保证能够开设足够数量和较高质量的公共选修课。
二、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具备讲师以上(含讲师)职称或研究生以上(含研究生)学历且有较强的责任心。每位教师所申报课程应与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,且每学期最多申报1门公共选修课。
三、开设公共选修课,任课教师必须提交以下材料:
1、申请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;
2、《琼州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》(附件);
3、相应的电子文档。
四、我校公共选修课计划课时一般为32学时(对应2学分)或16学时(对应1学分)。
五、各单位请于6月20日前,将将公共选修课申报表及教学大纲一式一份报教研科,并提交电子文档到qzujwc@126.com。